导读:4月28日,上海市公开曝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,第一起人员就是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主任姚凯。1.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副书记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主任姚凯违规接受宴请,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,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。2014年至2023年,姚凯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并饮用高档酒水;收受巨额礼品礼金和消费卡;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。姚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
1.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副书记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主任姚凯违规接受宴请,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,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。2014年至2023年,姚凯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并饮用高档酒水;收受巨额礼品礼金和消费卡;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。姚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经查,姚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使命,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,大肆敛财,贪图享乐。姚凯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,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;违反组织纪律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组织谈话、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;违反廉洁纪律,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,违规帮助亲属购买动迁安置房,搞权色交易;违反生活纪律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。
姚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上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,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姚凯开除党籍处分;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姚凯是十二届上海市委委员。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、候补委员,给以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,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。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,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,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。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,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,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。
今年1月16日消息,姚凯被查。
公开信息显示,姚凯,男,1972年9月生,汉族,安徽庐江人,中共党员,1997年5月参加工作,研究生,工学博士,高级工程师。
他曾任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办公室(党委办公室)副主任、政策研究室主任;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;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总体规划管理处处长、详细规划管理处处长、副总工程师、市土地交易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;闸北区副区长;静安区副区长;浦东新区区委常委,副区长、区政府党组副书记等职。
2021年2月,姚凯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,至被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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