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: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现场日前,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落下帷幕。会议期间,住建领域相关的多个热点话题成为省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。省人大代表们围绕“百千万工程”、历史文化保护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完善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等多个建设领域热点向大会提交了建议,为广东今年“走在前列”总目标积极建言献策。陈钊(省人大代表、东莞市莞城街道党工委书记)为老城区城市更新开通“绿色通道”去年以来,全省
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现场
日前,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落下帷幕。会议期间,住建领域相关的多个热点话题成为省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。
省人大代表们围绕“百千万工程”、历史文化保护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完善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》等多个建设领域热点向大会提交了建议,为广东今年“走在前列”总目标积极建言献策。
陈钊
(省人大代表、东莞市莞城街道党工委书记)
为老城区城市更新开通“绿色通道”
去年以来,全省上下都以头号工程的力度推进实施“百千万工程”,力争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取得新突破。
“老城区与新城区之间的发展差异,是当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不可回避的问题。”省人大代表、东莞市莞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陈钊在建议中提出,从省的层面来看,市与市之间发展水平不同,需要协调发展;从市的层面来看,内部的小区域也存在着发展不协调的问题。
陈钊发现,老城区大多曾是繁华的商贸区、人口密集的居住区,发展到现在,基本面临着与现代文明城市格格不入的情况:一是老城区建筑密度高,各类用地混杂交错,如东莞市莞城街道的开发强度达96%,物业土地产权复杂;二是在周边新城区的虹吸效应下,老城区大量产业外迁,商业氛围较差,缺乏发展活力;三是背街小巷道路狭窄,部分房屋年久失修,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;四是道路、排水、环卫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落后,脏、乱、差现象较为严重;五是弱势群众和老龄人口所占比例大,且大部分收入偏低。
而老城区作为城市的发源地,主要文物遗迹大都集中于此,例如东莞市莞城街道面积仅11.2平方公里,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范围占辖区总面积近25%。在推动城市更新和活化利用时,为达到资金平衡,老城区往往需要突破规划限制,提高建筑高度和容积率等,进而形成高层建筑包围文化景点的情况。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上述行为,导致改造项目容易因资金无法平衡而“难产”,如何处理好开发和保护的关系是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对此,陈钊提出,应加快老城区城市更新和活化利用,在推进“百千万工程”过程中探索给予老城区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。如明确老城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,推动老城区和新城区错位发展、均衡发展,并根据老城区的实际情况探索实施分类考核,如突出历史文化保护、民生服务等方面的考核,降低经济指标的考核权重。同时,建议围绕文物保护、建筑高度、容积率等方面为老城区量身定制适合的城市更新政策,为老城区开展城市更新开通“绿色通道”。
此外,陈钊还建议,加大专项资金、政府专项借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,为老城区开展招商引资、城中村改造、老旧小区改造等“大事”提供资金支撑,并建议加大社会资金引导力度,充分运用经济杠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城区发展,如允许在历史文化项目中配套高收益的项目,进一步提高企业积极性。
黄海妍
(省人大代表、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馆长)
加快制定省级层面保护政策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。记者了解到,国务院早在2008年就已正式颁布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,并于2017年修订。省人大代表、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馆长黄海妍指出,广东历史文化资源丰厚,但省级层面一直没有将历史文化名城、名镇、名村的保护形成法规条例,以法制形式对其保护利用。她建议,尽快推进《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制订并颁布实施。
据统计,目前,广东共有8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、1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、2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、1处中国历史文化街区,以及15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、1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、5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、110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,各地确定公布了4421处历史建筑。同时,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20个市已划定历史文化街区,全部57个县(市)已实现“县县均有历史建筑”。
黄海妍提出,近几年,省内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进展较快,国内多个省市出台了历史文化名城、名镇、名村、街区和建筑保护方面的条例,广东也有8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规章,为省级层面法规条例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。
《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明确提出:“加强对我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、修缮和资源活化利用,以及精神性文化遗产发生地和名人故居的保护利用。”因此,黄海妍认为,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列入省人大立法规划项目,尽快制订和颁布实施,以推动我省的名城、名镇、名村保护利用工作,做到有法可依,十分必要。
据了解,2021年以来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为立法做了大量前期工作,先后出台了历史建筑保护意见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定额、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规范、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标准等,并先后到佛山、潮州、汕头、梅州等地调研,针对条例草案初稿多次进行研究修改完善。同时,省司法厅、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对该项工作也是十分重视,为广东省的名城、名镇、名村保护利用立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对此,黄海妍建议省人大进一步加大立法工作力度,把《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列入十四届人大立法规划和2024年立法计划,同时建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司法厅吸收省内外立法经验,尽快起草法规稿。